各教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》(附件1)和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的通知》(附件2)精神,请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申报工作。
请于2020年11月16日16点前将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(包括相关证明文件)和审核意见一式3份,以及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(附件3),另附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,报送至科技处401室,逾期不受理。
联系人:刘轩宇 联系电话:0851-85517830
附件1: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
附件2: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的通知
附件3: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
科 技 处
2020年11月13日